一、 实体质量
清水混凝土的实体质量应满足《清水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4—2002的要求,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。
二、 外观质量
清水混凝土应表现清水混凝土的自然色,在同一视觉空间内,表面色泽均匀一致,自然光下,饰面清水距清水混凝土4米处肉眼看不到明显色差。
三、 几何与外观尺寸
立面垂直度、表面平整度和阴阳角方正,按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》DBJ/01-69-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,起拱线、拱面几何尺寸准确、圆滑。
四、 表面质量
清水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、麻面、砂带、冷接缝和表面损伤等;不得受到污染和出现斑迹;表面裂纹宽度不得超过0.15㎜。
五、 表面气泡
清水混凝土表面1㎡面积上的气泡面积总和不大于3*10-4 ㎡,最大气泡直径不大于3㎜,深度不大于3㎜。
六、 清水混凝土分格缝直线度偏差不大于2㎜,对拉螺栓孔眼排列整齐匀称,拆膜后封堵密实,颜色同墙面一致,无熊猫眼现象产生,形成有规律性的装饰效果。
七、梁柱节点或楼板与墙体交角、线、面清晰,起拱线、面圆滑平顺。
八、清水混凝土墙面的细微冷接缝不超过1/500(m/㎡)。
九、模板拼缝印记整齐、均匀,在同一视觉空间内,不能存在较大误差,其表观效果如同一条铅笔线。
十、清水混凝土修补面积,清水混凝土修补不超过总面积的0.1%。
十一、清水混凝土圆柱柱身无接缝。
本文网址:现浇清水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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